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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控措施怎么写广汇能源天然气能源类包括哪些专业

  因为在网上发文质疑上市公司广汇能源,汪炜华被刑拘已近十个月

能源管控措施怎么写广汇能源天然气能源类包括哪些专业

  因为在网上发文质疑上市公司广汇能源,汪炜华被刑拘已近十个月。检方对其的指控,最终锁定在他发表的三篇博客和一条微博。至其案发,这条微博总共被转发4次。

  “合理推测”还是“捏造事实”;“故意攻击”还是“正常评论”此案的审判结果,事关批评公司的尺度。

  2014年8月8日,汪炜华(网名“天地侠影”)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一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一审开庭。代表“受害单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汇能源)出庭的新疆天成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新胜律师,在庭上如是说。

  被告人汪炜华戴着脚镣和出庭。此时,距他从上海家中被乌鲁木齐警方带走,已近十个月。两位辩护人—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江华,均为其作无罪辩护。

  庭审持续了近十个小时,控辩双方激烈交锋。公诉方天山区检察院建议对汪炜华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当事人汪炜华并不愿意接受有罪判决,他在坚称无罪之余,还当庭表示,“如果真要判有罪,不在乎再多关几个月”。此前,他曾经拒绝取保候审。

  律师严义明在庭审中明确表示,如果最终汪炜华被判处有罪,他本人将实名向证监会继续举报广汇能源。

  四年前,他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辞职从事个人投资,并以“天地侠影”为网名,活跃在新浪微博、股吧、雪球等社交网站上,不时对中国资本市场各个角色发表激烈批评,是一个网上小有名气的“刺头”。

  新疆上市公司广汇能源,是汪炜华着重“点评”的几家公司之一。其大股东广汇集团能源管控措施怎么写,是新疆最大的民营企业。

  2013年10月12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在上海以涉嫌“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将汪炜华刑事拘留;随后,又把他带至乌鲁木齐关押。同年11月15日,乌鲁木齐市检察院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其批准逮捕。

  为汪炜华一案,乌鲁木齐警方用时约四个月,飞赴全国各地“侦查取证”。2014年1月,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把汪炜华案移送检方。不过,此后案件又两次被检方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至今年6月16日,由天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中指控,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汪炜华利用互联网,以“天地侠影”的网名撰写多篇文章,多次被点击和转载。汪炜华捏造并散布广汇能源中报严重作假,存在严重财务欺诈等虚假信息,造成广汇能源多次被相关部门要求发表澄清公告,严重损害了其商业信誉。

  8月8日,此案一审开庭。虽然起诉书内容只有短短一页半,但控辩双方交锋激烈,庭审持续了近十个小时,至北京时间21时许方告结束。

  作为“受害单位”广汇能源委托出庭的诉讼代理人,董新胜律师在庭审中用相当多的时间,介绍广汇能源和广汇集团取得的成绩和荣誉。

  汪炜华的辩护律师则提出,汪向证监部门的举报,戳到了广汇能源的“痛处”,才导致其向警方报警,然后推动司法机关抓捕汪。这在时间上,也相当“吻合”。“广汇能源此举,有报复之嫌。”

  董新胜律师对此回应,广汇能源的报警行为“不是打击报复”,更不是对汪炜华向证监会等监管机构举报广汇能源后做出的报复之举。因为在广汇能源的多次公告中,公司都写明了,“将永久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诉的权利”。

  严义明律师在庭审中明确表示,如果最终汪炜华被判处有罪,他本人将实名向证监会继续举报“广汇能源曲线买卖自家股票”之事。

  一个相关细节是,汪炜华案被检方退回补充侦查时,曾要求警方核查中国证监会和新疆证监局是否收到汪炜华的举报,以及是如何处理的。但乌鲁木齐警方给出的回复报告是:“我局已向新疆证监局发函并通过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与其沟通,均无果。”

  被羁押近十个月的汪炜华,出庭时精神不错,相当健谈,不时有情绪激动。他的父母也出现在旁听席上能源类包括哪些专业,这是儿子被带走后,他们第一次相见。

  广汇能源董秘广汇能源天然气、副总经理倪娟,带着一批员工前往旁听庭审。倪娟中途曾离席通过电话通报庭审情况,对于南方周末记者提出的问题,倪娟则以“我不清楚”回应,就匆匆离去。

  这些揣测早已存在,汪炜华曾多次在网上发帖解释:对广汇能源的关注起于看不惯但斌等“明星”私募、公募经理人被广汇能源高规格接待广汇能源天然气,过度“鼓吹”广汇能源天然气。

  在发表第一篇分析广汇能源的文章时,汪炜华就在开头写了条声明:“本人从不做空,没有融券账户,更不持有任何相关的广汇能源融券头寸”。此后近一年里,他十次以上反复重申自己只看空,不做空。

  从持续约半年的侦查及两度补充侦查结果来看能源管控措施怎么写,虽然警方对此奔赴多个省市调查取证,调取了汪炜华多位家属的股票账户,对多位在QQ上与汪炜华聊过广汇能源的朋友或记者进行笔录,但并无“突破”。

  警方侦查阶段,曾多次问汪炜华,“谁让你发的这些文章”。汪回答说,“没有别人指示,是我自己发的东西”。

  这个背景下,汪炜华是否“故意”在网上发布针对广汇能源的“虚假信息”,成为法庭上控辩双方主要争议之一。

  汪的辩护律师则称,带着感彩,并不代表汪是“故意”去攻击广汇能源。辩护律师认为汪炜华不存在“故意”的缘由—他从来不是广汇能源的员工,从未买卖过广汇能源的股票,与广汇能源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也不存在商业竞争关系。

  不过,警方侦查中,从2013年7月汪与家人的QQ聊天记录里找到一句话,“广汇能源将会成为我的成名作”。检方称,这就是汪炜华的“犯罪动机”。

  在这段对话里,汪炜华把扳倒了蓝田股份的刘姝威引为榜样能源类包括哪些专业。刘是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2001年她的文章揭开了当时正大红大紫的上市公司蓝田股份的财务造假,致其最终退市。这是一个震动中国资本市场的事件,刘姝威因此成名,当年被评为中央电视台“2002年经济年度人物”和“感动中国-2002年度人物”。

  这段聊天记录中,在家人问扳倒广汇能源对你有什么好处时,汪炜华说,混迹资本市场,需要个人威望。在法庭上,汪炜华解释,这段对话“仅仅只是与家人的一句闲聊”。

  汪炜华说,他写的批评文章,不仅仅包括广汇能源一家,还有中国建材等几家上市公司,这些文章同样都是发布在自己的博客或微博等社交网站上。

  浏览他在多个社交网站的个人页面可以看到,除了广汇能源,贵州茅台、中国建材和苏宁云商等几家上市公司也是他长期抨击的对象。汪炜华亦以此为傲,他的个人博客名就叫“投资广汇能源天然气,从质疑开始”。

  在事实性资料基础上所做的财务欺诈等结论,属于“捏造事实”,还是“评论”、“合理推测”,是双方争锋最激烈之处。

  与年初乌鲁木齐警方出具的一份长达九页的起诉意见书相比,起诉书已浓缩至短短一页半。检方对汪炜华的指控,最终锁定在他发表的三篇博客和一条微博。

  三篇博客,均为汪炜华在分析文章中推断广汇能源存在财务欺诈等行为能源类包括哪些专业。而涉事的一条微博,原文为:“广汇就是一家地道的黑帮企业,哪怕这家公司公开上市已久,哪怕市值遭市场追捧是中国资本流氓市场里的一块又黑又脏的遮羞布”。

  检方认为,汪炜华上述言论属于“虚假信息”,造成广汇能源多次被相关部门要求发表澄清公告能源管控措施怎么写,严重损害公司商业信誉。

  法庭上,辩护律师出具了汪炜华这些言论所依据的事实和数据,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公告和地质勘探报告等公开资料。控辩双方对于这部分内容本身,并没有争议。

  但是检方认为,汪炜华在这些事实性资料基础上所做的结论—财务欺诈、操纵股价、曲线买卖自家股票和黑帮企业,属于“捏造事实”。而汪炜华的辩护律师回应称,这部分有的属于汪炜华的“评论”、“观点”,有的是其根据事实给出的“合理推测”,不属于捏造。

  这是当日庭审时两方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之一,也是汪炜华一直以来质疑的缺环—他的文章结论,往往来自推理,一些涉及公司财务操作、资金流动等方面的情况,他作为局外人并无任何实质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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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广汇能源 跨省追捕
  • 编辑:李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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