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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企业数据国家能源局归谁管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国家能源局归谁管、法规

新能源汽车企业数据国家能源局归谁管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国家能源局归谁管、法规。拟订全省能源发展和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实现总量平衡、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政策措施,拟订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全省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四)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五)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行业的生产力和重大项目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能源项目,协调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跟踪了解能源运行和安全状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七)拟订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省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

  (八)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制订开展省际之间和境外能源合作规划,协调省际之间和境外能源合作相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能源境外投资项目,提出全省能源进出口总量平衡建议。

  (一)综合处(行政审批处)。承担能源综合业务;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国家能源局归谁管,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衔接平衡其他规划;拟订综合性能源体制改革方案;研究能源发展改革重大政策,起草能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综合性能源产业政策国家能源局归谁管、能源行业标准;拟订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和政策并指导相关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新能源汽车企业数据、能源装备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承担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负责文秘和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电力处。监测电力发展情况国家能源局归谁管,拟订电力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电力发展布局,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电力项目和建设管理;提出电力结构调整意见,统筹协调电力“上大压小”工作,参与节能发电调度、直购电试点相关工作;提出电力改革政策和方案,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三)煤炭处。拟订煤炭行业标准、准入条件和产业政策;拟订煤炭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煤炭发展布局,负责审批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核准、备案、转报煤炭项目和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煤炭行业结构调整、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利用工作,协同推进淘汰煤炭落后产能、优化煤炭结构、煤炭产业升级和煤矿整合兼并重组工作;指导协调煤层气开发;拟订煤炭体制改革政策和方案,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四)石油天然气处。负责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监测油气发展情况,拟订油气开发、管道建设、天然气利用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油气发展布局,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油气项目、炼油(含生物柴油)项目和建设管理;统筹协调天然气利用和申报、配置用气指标新能源汽车企业数据,参与拟订加气站布局规划;提出油气改革相关政策和方案,推进油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做好石油储备管理。

  (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监测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并拟订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企业数据、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和建设管理;管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提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革政策和方案,推进相关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送电到乡”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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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实现总量平衡、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政策措施,拟订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全省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四)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五)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行业的生产力和重大项目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能源项目,协调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跟踪了解能源运行和安全状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七)拟订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省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

  (八)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制订开展省际之间和境外能源合作规划,协调省际之间和境外能源合作相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能源境外投资项目,提出全省能源进出口总量平衡建议。

  (一)综合处(行政审批处)。承担能源综合业务;提出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衔接平衡其他规划;拟订综合性能源体制改革方案;研究能源发展改革重大政策,起草能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综合性能源产业政策、能源行业标准;拟订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和政策并指导相关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能源装备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承担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负责文秘和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电力处。监测电力发展情况,拟订电力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电力发展布局,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电力项目和建设管理;提出电力结构调整意见,统筹协调电力“上大压小”工作,参与节能发电调度、直购电试点相关工作;提出电力改革政策和方案,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三)煤炭处。拟订煤炭行业标准、准入条件和产业政策;拟订煤炭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煤炭发展布局,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煤炭项目和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煤炭行业结构调整、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利用工作,协同推进淘汰煤炭落后产能、优化煤炭结构、煤炭产业升级和煤矿整合兼并重组工作;指导协调煤层气开发;拟订煤炭体制改革政策和方案,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四)石油天然气处。负责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监测油气发展情况,拟订油气开发、管道建设、天然气利用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油气发展布局,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油气项目、炼油(含生物柴油)项目和建设管理;统筹协调天然气利用和申报、配置用气指标,参与拟订加气站布局规划;提出油气改革相关政策和方案,推进油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做好石油储备管理。

  (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监测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并拟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核准、备案、转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和建设管理;管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提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革政策和方案,推进相关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国家能源局归谁管、“送电到乡”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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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李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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